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项整治“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级建造师网讯:近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了“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截至目前,我区直接注销各类注册执业资格3782起。
整治“挂证”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记者了解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送“挂证存疑名单”情况,经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统计,2019年1月21日推送第一批社保核查存疑数据,涉及我区注册类人员信息14169条;2019年3月28日推送第二批社保核查存疑数据,涉及我区注册类人员信息4656条;2019年5月15日推送第三批社保核查存疑数据,涉及我区注册类人员信息2935条;2019年7月10日推送第四批社保核查存疑数据,涉及我区注册类人员信息2538条。
通过企业和个人主动购买社保、清理一证多挂、申请注销的方式自查自纠,我区各级住建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为注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解释、受理、处理各类执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的注销注册工作。期间,接听咨询来电约10000余起,截至目前,直接注销各类注册执业资格3782起,通过其他方式完成整改7849起,共清理整治涉嫌挂证人员11631起,我区专项整治“挂证”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从接收投诉举报情况来看,自开展“挂证“清理工作以来,共收到《注销申请》175起,处理完毕134起。“企业与个人未达成共识造成未处理的有41起,对这些企业和个人,要求在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整改,未在时限内整改到位的,我厅将会把个人和企业列为‘双随机 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和执法必查对象,同时,一年内不受理相关企业资质新申报、增项和升级申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加大对“挂证”行为排查力度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相关企业提高守法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按照“挂证”整治的要求积极整改,确保全区“挂证”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对用挂证人员投标中标、现场管理、资质申报和拒不整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在前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的基础上,重点对异常状态名单中经排查拒不整改的个人和企业进行逐项排查,加大对“挂证”人员及企业全面排查的力度。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联动机制,按照各自的分工,加强执业人员注册、持证上岗的管理,完善资料和台账的分类归档,严查严处“挂证”行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凡经排查确系“挂证”行为的个人和企业,一律上报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此外,还要求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部门联动,在日常监督中加大“挂证”整治力度,有效打击、制止“挂证”行为;要以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挂证”执业为线索,重点整治影响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各类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采取有力措施,责令限时整改或停工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摘自 中国西藏新闻网 2019.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