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启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挂牌督办重大隐患
二级建造师网讯:日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工作方案,启动201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从4月至9月,对全省建筑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市政燃气、城市桥梁隧道、城市既有房屋、农危房改造等领域进行排查整治。
据介绍,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督察、综合督察的方式进行,重点紧盯灾害严重、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和关键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建筑施工方面,检查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设备维保、日常检查等。
检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施工等各方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控制情况;施工现场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核查制度落实情况等。
市政基础设施方面,检查城镇供水企业开展水质检测,氯化物等化学品管理情况;城市供水从水源到水厂、管网等各环节管理和防护措施情况;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和运行情况等。
市政燃气将检查供气基础设施,供气建设是否合法合规,使用燃气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占路经营的市场在燃气液化气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等。
还将检查城市桥梁隧道养护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养护、检测和危桥加固改造情况;桥梁、隧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
督促房屋产权人或管理人检查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检测鉴定、动态监测、搬离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住宅小区消防设备、电梯、围墙等设施设备安全使用情况;检查建筑物幕墙、大型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此外,各地农房建设过程中旧房拆除、地基基础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也纳入了检查内容。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确保安全。对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走过场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