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要求,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就取消我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原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符合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如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具体报考条件、考试要求等事项以当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有关考务文件为准。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6日

上一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 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征集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

测一测

距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还有

教材2019年12月24日出版上市
考试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
查分考后两个月开始
领证注册一般考后两到三个月开始

热门专题

更多
二级建造师报考专业对照表
二级建造师报考专业对照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对相关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更为清晰的认识,特按照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三个时间段的相关专业进行了对照比较,并按照“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
什么是二级建造师
什么是二级建造师
什么二级建造师专题详细介绍了二级建造师的证书由来、法律依据、颁发机构、建造师类别、如何报考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以及报考二级建造师流程等信息。专注二级建造师考试培训尽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