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天津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8]7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8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18年6月2日至3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6月2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2日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3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0日9:00开始至3月23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2016]660号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综合科目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每人每科65元。
五、教材预订
本次二级建造师教材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考生可通过该出版社网站购买考试用书。
六、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18年5月31日9:00至6月1日24:00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1、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公布。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减少考生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考生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新闻资讯-公告公示”栏目查询有关事宜。
九、考生报考资格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2、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十、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人员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1、报考条件
符合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中规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3、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考试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二、首次报名考生网上资格初审的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首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成功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18年3月26日9:00至3月29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将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相关证书或证明)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18年4月1日9:00至4月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请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2017年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合格标准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按文件要求全部科目达到合格标准时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三、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报考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按照首次报名考生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已取得的天津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2018年4月1日9:00至4月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十四、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考生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密码在网上报名、缴费、下载打印考试申报表、下载打印准考证时使用,务必牢记。考试申报表中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填写,请考生在注册时务必据实填写。(注:考生忘记用户名、密码可以通过“找回用户名”、“找回密码”功能进行查询)
2、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考生除外)。
3、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人员,市人才考评中心将把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直接打印在增报专业合格证明上。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20K-40K之间。
4、将毕业证书(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5、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
6、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务费的金额。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3、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4、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5、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6、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网站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4130760(报名时开通)
银联咨询电话:95516